关于建立佛山市高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佛山市高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建立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佛府[2009]60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佛山市高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第一召集人:罗 雄(区委常委)

  召 集 人:林艳红(区委区政府秘书长)

  成      员:肖伟波(区委区政府副秘书长)

  吴毅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远光(区监察局副局长)

  麦剑平(区档案局副局长)

  谢乙生(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保唐(区政府法制局局长)

  戚召忠(区政府保密局局长)

  黄宗江(区信息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府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肖伟波(兼);联系人:李鉴兴(区委区府办秘书科科长),联系电话:88822423,传真:88663801

  二、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负责全面掌握和及时跟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督促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府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区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审批或呈批工作。

  区委宣传部:制定、完善全区政务新闻发布办法,具体指导、协调全区重大政务新闻的发布。

  区监察局:牵头制定、完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的制度规定,与区府办一起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机关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区法制局:对需要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公开提出建议,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涉法问题的应对。

  区档案局:牵头做好现行文件的收集、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区行政服务中心:协调、督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行政机关做好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工作,研究提出政府信息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或其他非网上公开形式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牵头实施。具体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区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并提交区府办报批。

  区信息办:结合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建设,发挥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作用;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区保密局:根据上级保密法规,制定、完善区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指导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具体承担区政府本级重大、敏感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三、工作形式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通知、筹备、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会议议题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议题并经第一召集人同意后下发会议通知,参会单位不局限于成员单位,必要时将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上,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汇报工作情况,提出议题,重点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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