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灵龟塔

  灵龟塔,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河畔的龟峰山上,建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因塔建在龟峰山上,故名灵龟塔,又名龟峰塔。1991年被评为高明新八景之一,称之为“旭日灵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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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八年(1669年)刻本《高明县志·地理》载录龟峰山、钦定四库全书载录区大伦《龟峰塔铭》


  相传,在远古时代,西江一带祸水四起,毒蛇、猛兽、毒瘴为患,当地民不聊生,百姓苦不堪言,纷纷向上苍祈求庇佑,因此感动了五彩神龟,到此镇守江口,钳制妖孽作恶。面对日益猖狂的妖孽,神龟穷极一生法力,驱邪去魔,把妖孽打得灰飞烟灭。神龟却精疲力竭,匍匐西江边而死,化作山峰,口吐仙气,仙气所到之处,江水青碧,绿波粼粼,坡峰曲径通幽,树木葱茏。从此西江一带风调雨顺,百姓福寿安宁。人们为了感谢神龟恩德,自发筹资建造灵龟庙,设灵龟神位供奉。

  龟峰山因形似一只匍匐于江边的乌龟而得名。高52米,山体皆石,突出于西江河畔,西江水皆汇于此,山体坚固,山溪清澈。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翰林左中允区大相、御史区大伦兄弟二人为感谢神龟对当地老百姓的庇护并祈求风调雨顺,遂倡议在龟峰山上兴建灵龟塔,区大相带头捐资二百两白银,并在肇庆知府陈濂主持下,灵龟塔建成,御史区大伦作有《龟峰塔铭》。塔为平面八角七层,仿楼阁式砖塔,高32.3米,首层直径7.2米,内径2.4米。各层周围设66厘米宽人行道,围以木栏杆,出檐饰有琉璃瓦。灵龟塔建成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以塔为核心,与灵龟庙、报德祠、灵龟阜汛、清溪都新墟等集结成新的经济、文化发展区域,见证着一方热土的繁荣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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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修缮前的灵龟塔、1985年重修后的灵龟塔


  灵龟塔具有典型的明塔建筑特征,塔身庄严挺拔,与西江交相辉映,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完美结合,是高明历史文化地标建筑。龟峰山与灵龟塔立于西江之畔,而西江干流全长2214公里,西江航道航运条件优越,自古以来是珠江水系重要的贸易往来交通要道。明代万历以后,大批粤商溯西江而上,到广西各地从事贸易活动。灵龟塔由于坐落在西江江畔龟峰山上险要位置,成为西江航道上的往来客商、过路旅客路经高明时的地标性建筑。灵龟塔与沧江河口的海口塔之间水深岸直,航道稳定,分别构成了早期西江航道高明段的起点与终点。在现代航运灯塔还没出现时,灵龟塔充分发挥了航道航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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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龟塔铁铸相轮式塔刹、灵龟塔首层平面图


  灵龟塔历经几百年风雨侵蚀和雷击,塔顶出现裂缝,抗战期间,遭受敌军炮轰,塔身弹痕累累。1984年,旅港澳邑人捐资,高明县人民政府主持对灵龟塔进行修缮,使灵龟塔以新的姿态屹立于西江河畔。为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建筑文物的保护,高明区又分别于2009年、2016年、2020年对灵龟塔开展塔身加固、防火防雷、保养维护等,使灵龟塔焕发出新的光彩。2022年编制灵龟塔保护规划,通过划定保护规划范围、制定保护措施、落实保护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建立文保档案等对灵龟塔进行全面、科学的保护。

  1989年6月29日,灵龟塔被公布为广东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7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重新核定灵龟塔为第三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6月4日,灵龟塔列入佛山市高明区不可移动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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