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花灯之范洲村黄龙吐珠灯

  高明花灯节习俗广泛流传于全区城乡,至今已有400多年历史。高明花灯技艺主要分布在荷城街道范洲村、更合镇泽河村和明城镇七社村等一带,制作形式独特,都具有较高的工艺价值和艺术欣赏价值,尤以范洲村的黄龙吐珠花灯最有特色。

  相传,明代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范洲村人罗黄裳高中进士,官至贵州省按察副使,其才学深得嘉靖皇帝赏识,御赐特准范洲村制作“黄龙吐珠灯”以示嘉奖。按皇帝旨意,黄龙吐珠灯取样于江西,用竹篾和彩纸扎制。以60个正方形、长方形、梯形、尖角形图案组合成3.6米高、3.6米宽形似龙珠的大圆形灯笼,外用通花剪纸图案贴饰,内燃油盏,光芒四射,十分壮观。

  自此,范洲村每年春节均制作一个大型黄龙吐珠灯,悬挂在该村“三真堂”(又称大庙)内,各家各户便在自家厅堂内悬挂花灯,此习俗一直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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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博物馆展出的黄龙吐珠花灯(摄于2016年)


  范洲村正月悬挂黄龙吐珠花灯的习俗有一套既定的流程。正月初二,花灯制作艺人在各圩市摆卖各式花灯,有男丁在上一年出生的家庭,往圩市选购自己喜爱的花灯,名曰“上灯”,寓意家中“添丁”。正月十三,各家男性村民手捧油盏到“三真堂”从黄龙吐珠灯内取灯火回家后点燃自家的花灯,名曰“接灯”,又称起灯、抱灯或攞灯(“攞”,拿或要之意),其他各地称为开灯或庆灯。广东话中“灯”与“丁”谐音,接灯、抱灯、开灯,皆为传宗接代、延续香灯、后继有人、开枝散叶之意。到了正月十五行神出灯,花灯节达到高潮。正月十六散灯,将祠堂和家中悬挂的花灯送到村口社稷(社坛)榕树上悬挂,一年之始的花灯节便完满结束。

  2017年,高明花灯技艺正式入选佛山市级非遗项目,成为高明区又一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与此同时,手工制作花灯的艺人屈指可数,如何让高明花灯这门濒临失传的传统技艺走得更远,成为了花灯“守艺人”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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