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名人-罗黄裳

罗黄裳(1522~1584),字美至,号小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范洲村人。明嘉靖己未科登第,为高明第一个进士。先后在江西、湖北、贵州任职,官至贵州任按察司副使,告老还乡后,筑室山乡鸣诗课子。著有《仕学类编》及《家录》传世。

1559年,罗黄裳考取进士后,被外派到江西省吉水县任知县。任职期间,勤政爱民,清正廉明,深得民众爱戴。但由于秉公办事,拒受贿赂,得罪地方上一些权贵,被贬到湖北省云梦县任职。云梦县是个比较贫穷的地方,却是皇室封地,皇亲国戚甚多,他们拥有很多特权,而且地方官还要负责供应他们各种繁多的费用,县令十分难当。罗黄裳到职后,先了解各方面的情况,然后采取对策,处处小心谨慎,把各项事情办得妥妥当当,既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保障百姓利益,改变了原来的贫困面貌,又没有得罪地方权贵,甚得民心,连那些皇亲国戚也赞叹不已。嘉靖皇帝有感罗黄裳的办事得力,把他提升到南京大理寺(相当于现在中央审判机关)任评事(掌管决断刑狱)之职。罗黄裳觉得自己责任重大,很多案件人命关天,更加谨慎,即使是很小的事情也不敢掉以轻心,经常为分析一个案件通宵达旦。为了断案准确,罗黄裳还建立了一套断案法规,审理案件不偏不倚,轻重得当,所辖地方正气逐渐上升,犯案的人逐渐减少,出现了国泰民安的局面。嘉靖皇帝觉得罗黄裳确实是一个尽忠职守的好官,又把他改任“恤刑”之职,处理各地刑狱案件。罗黄裳不辱使命,纠正了很多冤屈误判的案件。

后来,罗黄裳被派到广西平乐任知府。他到任后,认为当地落后的原因主要是盗贼为患,人心不安,严重影响了民众的生产积极性和贸易往来,决心要肃清盗贼。罗黄裳在盗贼经常出没的地方设置关口,驻守重兵,只要盗贼出来抢劫就追捕归案,剿其巢穴,使盗贼无处藏身。肃清匪患后,为了使这个地方长治久安,防止匪患再生,罗黄裳向朝廷建议从平乐分设昭平县,以缩小管辖范围,分而治之。嘉靖皇帝接纳了建议,从平乐划出一部分区域设置昭平县。从此,平乐、昭平生产蒸蒸日上,民众安居乐业,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交纳赋税在附近诸郡中最多。当地民众念念不忘罗黄裳的功德,连续5年向朝廷写了8次奏章为其请功。

嘉靖皇帝觉得罗黄裳所到之处,政绩卓著,于是提升他为中宪大夫(相当于省级官员),派往贵州任按察司副使(四品)。后因年事已高,请辞回乡,皇帝浩赠罗黄裳的先父为四品官职,并赐建“忠孝廉节”八角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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