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MC
留言日期:
2020-08-06
主题:
2019年报
内容:
你好,我是工商个体小规模电脑行。前几天收到一个信息尚未报送2019年报,但我们是个体小规模,一直没人叫我们做年报,请问是要做的吗?具体如何操作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8-06
答复时间:
2020-08-07
答复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因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报告截至时间延迟至今年年底。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d.gsxt.gov.cn/index.html)或(网址http://gsxt.gdgs.gov.cn/)、“高明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粤商通”APP的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网上填报,也可以到属地市场监管分局提交纸质年报。请市民今早报送,以免错过报送时间。咨询电话:8866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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