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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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0-08-02
主题:
商铺办理营业执照租户退租仍然挂住商铺地址,出租方如何注销该营业执照
内容:
商铺租户办理了营业执照,但已退租未办理注销,出租方如何注销该地址营业执照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8-02
答复时间:
2020-08-03
答复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商事主体如无继续经营,应当到商事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除非受到该商事主体的委托,其他人无法为其代办注销手续。如旧租户确已不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又未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房东可凭身份证、商铺产权证明、与旧租户租赁关系已结束等证明材料到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56号荷城市场监管分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8628113(其他镇街的商铺请到当地市场监管分局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将依法把旧租户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后新租户就可按照正常流程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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