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DL
留言日期:
2023-11-01
主题:
生育津贴
内容:
用人单位发放生育津贴不及时,有时候一年多都没发放生育津贴到个人,请问不经过用人单位,个人可以自行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吗?如果可以,申请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1-01
答复时间:
2023-11-03
答复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答复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处理意见:市民提出的问题 ,我局回复如下: 一、根据《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经办规程》的通知 佛社保〔2022〕17号》相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已向其参保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的,可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向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的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一)在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或期后,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经营而未领取生育津贴且无承继单位的,职工本人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提供用人单位已注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如符合待遇发放条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发出《佛山市个人申领生育津贴单位告知书》核实参保人产假工资支付情况。若核实情况与个人承诺书中所述一致,可由本人申请生育津贴。(备注:《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可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 办理地址:荷城办事处: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 咨询电话:88230508;杨和办事处: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堂 咨询电话:88803233;明城办事处:明城镇城五路十六号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堂 咨询电话:88837938;更合办事处:更合镇工业大道355号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堂 咨询电话:88848338。 三、若市民单位有发放产假工资,只是发放时间延迟问题 ,属劳资问题 ,建议到人社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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