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白
留言日期:
2022-06-06
主题:
咨询关于房改证明事宜
内容:
我想咨询的事是佛山市高明区主官房改的部门是哪个部门? 具体事情是,我的家属单位需要享受福利分房,但前提是需要我所在单位的驻地房改部门开具我本人在本地区没有享受福利分房的证明。我就是想咨询下,在高明区,这个证明该去哪里开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6-06
答复时间:
2022-06-07
答复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答复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处理意见:高明区户籍人员、工作人员出具是否享受住房优惠情况的证明所需资料:一、证明人:1.在高明区工作过的所有单位有关住房优惠情况的证明;2.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套数信息查询结果表;3.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表;4.证明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核对);5.非本人办理需有证明人委托办理书,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二、如证明人及配偶名下在高明区登记有住房信息的需增加以下资料:1.佛山市(高明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表;2.购房合同(全本复印)和购房发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具高明区不动产信息中心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备注:出具相关资料办事地点第一点第(2)(区行政服务中心19号窗(住建)); 第一点第(3)(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第二点(1)、(2)(高明区不动产信息中心);上述办事地址如有变动以实际为准。 (高明区房改办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联系电话8863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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