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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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
留言日期:
2022-05-16
主题:
关于高明区引进人才生活补助发放的问题
内容:
“ 3、鼓励原高明户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回归建设家乡,对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明籍应届毕业生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给予生活补贴:“双一流”硕士人才每人每年120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位人才及“双一流”本科学历人才每人每年90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才每人每年6000元,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 请问以上补贴申领的条件和材料及流程是如何操作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5-16
答复时间:
2022-05-16
答复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意见:你好,2021年7月我区出台《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引进培育扶持实施办法》,其中生活补贴鼓励原高明户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回归建设家乡,对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明籍应届毕业生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给予生活补贴:“双一流”硕士人才每人每年12000 元,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位人才及“双一流”本科学历人才每人每年90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才每人每年6000元,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符合条件申报者可通过”优粤佛山卡“APP进行申报,进入后在高明子平台进行申报。详情请咨询高明人社:8822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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