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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13 信息来源:区政务数据局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区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电子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三)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四)组织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各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五)统筹推进“数字高明”建设,拟订“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统筹协调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负责区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的立项审批,并加强宏观管理和综合服务。

  (七)统筹管理全区政务网站、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应用和建设。

  (八)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九)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区级电子政务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区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和省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牵头和会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土地交易、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等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监督管理。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 —17:30(周末或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刘基敏

  办公联系方式:0757-8861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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