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海华桥及引道建设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4〕120号

关于高明区海华桥及引道建设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会同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荷城街道尼教村民委员会等相关代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于2023年12月18日对高明区海华桥及引道建设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项目区进行验收。项目区地块复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验收标准,复垦后地类为果园1.7640公顷,项目区土地复垦率达到100%,验收结果认定为合格。

  一、公告时间:

  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28日。

  二、公告方式和地点:

  张贴公告:荷城街道办公告栏及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32234。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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