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关于公布高明区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为更好反映高明区当前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健全完善我区公示地价体系,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等有关规定,遵照《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要求,我区制定了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本次标定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关于公布高明区2022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
附件1.高明区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pdf
附件2.高明区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图册.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