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结果的公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3〕691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结果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时00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在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佛山市高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听证会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佛山市高明区现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于2021年2月10日由佛山市政府统一公布实施,即将实施满三年。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3〕1946号)、《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召开《佛山市高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3年10月30日,按规定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了《关于组织召开高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的公告》,公布了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代表申请和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听证会召开

  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时00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在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三楼会议室举行《佛山市高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共23人(其中听证代表18人,听证主持人1人,听证员2人,记录员1人、主办方代表1人)。听证会听证员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潘金亮、规划编制股曾加勤、规划编制股周贝,其中听证主持人由潘金亮担任;记录员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许洁清,主办方代表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张永军。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有区级有关部门代表、镇(街)政府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估价机构代表共18名。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第一项议程: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听证注意事项,介绍听证员、记录员、听证代表;

  第二项议程:主办方介绍工作成果;

  第三项议程:听证代表就本次佛山市高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第四项议程:主办方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解答;

  第五项议程:主持人对听证会作出总结并通报后续工作安排。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各听证代表均认可此次佛山市高明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对成果无意见分歧。

  下一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将成果逐级上报审批。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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