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佛山市高明德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以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佛高国用(2013)第040860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5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608-2013-000204)约定,上述宗地应于2014年11月28日前动工。截至目前,上述宗地尚未动工开发建设,我局对该宗土地开展了闲置土地调查工作。
因贵司注册登记的办公场所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未明确详细地址,登记的联系电话亦无法打通,我局已穷尽方法无法找到贵司联系方式,现以公告方式向贵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佛自然资明闲调〔2023〕59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贵司见此公告后应当联系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联系电话:0757-88289919。
特此公告。
附件:《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佛自然资明闲调〔2023〕59号).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5日
(联系人:曾瑞祈,联系电话:0757-8828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