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佛自然资明闲认〔2023〕42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

佛自然资明闲认〔2023〕42号

谭洁芳:

  你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为明府国用(2008)字第2695号,土地面积为29888.1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上述宗地存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以及第十四条规定的闲置土地情形的情况,我局于2022年9月8日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佛自然资明闲调〔2022〕4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土地权利人因自身原因未动工开发满一年,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张毅,联系电话:0757-8882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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