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
佛自然资明闲认〔2023〕43号
李蕴龄:
你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为佛高国用(2009)第0400432号,土地面积为12816.8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上述宗地存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以及第十四条规定的闲置土地情形的情况,我局于2022年9月8日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佛自然资明闲调〔2022〕43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土地权利人因自身原因未动工开发满一年,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张毅,联系电话:0757-8882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