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旧改办发〔2019〕1号
关于规范佛山市高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流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江新城管委会,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规范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工作流程,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优化提升,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18〕27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办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流程进行了梳理并明确具体操作指引,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指引(试行)
佛山市高明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