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关于公布高明区2021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公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2〕68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关于公布高明区2021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公告

  为加强地价管理,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1〕12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要求,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业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

  一、本次公布的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高明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国有农用地及宜农未利用地。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草地、内陆滩涂,共七类。

  二、本次基准地价成果以级别基准地价为基本表现形式,采用级别基准地价图的形式予以公布。在公布的级别基准地价图中,可根据图件左下方的级别图例匹配对应的地价数据。

  三、本次基准地价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判断依据。

  四、本次公布的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公布实施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明建发〔2018〕38号)同时废止。

  五、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负责解释和协调解决。

  

  附件:

  1.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国有农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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