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关于公布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佛自然资明告〔2021〕275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关于公布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调控,健全完善我区公示地价体系,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的要求,我区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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