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组织举办宪法宣传周暨“宪法精神与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定”法律讲座
12月1日至7日是我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自然资源局作为负责土地、矿产、森林、湿地等重要自然资源保护、开发、监管的行政部门,其所有行政行为(如审批、执法、规划、确权登记等)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为让大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分局在12月5日上午组织举办宪法宣传周暨“宪法精神与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定”法律讲座。分局相关领导、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讲座。

讲座邀请了佛山市道霖律师所陈光明律师主讲。陈律师通过讲解宪法精神与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定并结合典型案例,让我们对宪法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更加明确了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守护公民的财产权益。

今天的讲座,不仅是一次专业知识的分享,更是一场宪法精神的实践课。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宪法财产权保障的“转化器”“平衡器”与“防护网”,其完善与落实,需要登记机构“审慎履职”——既不能因过度审慎阻碍交易效率,也不能因疏忽大意损害权利安全;需要权利人“依法行权”,更需要我们每一位履职人员,将宪法精神融入日常,推动制度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让我们共同以制度之力守护公民财产权益,让宪法精神在每一次登记、每一份证书中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