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习提升 推进依法行政——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开展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讲座

加强学习提升 推进依法行政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开展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我分局为进一步加强学习领会,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更加准确理解和适用新行政复议法,不断规范行政程序,2024年3月29日上午,在分局三楼会议室举办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培训专题讲座,邀请了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李勇律师现场授课,全局领导班子、各股室(大队)、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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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概况,紧扣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精神,释明本次修订是一次全面系统的大修,立法目的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第二部分立足自然资源系统工作,阐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务要点,明释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结合投诉处理类、协助调查类、政府信息公开类等案例,剖析办理自然资源系统业务需注意事项;第三部分为调解和解路径探讨,对于进入行政复议程序的行政争议,要主动思考产生争议的原因,在合法自愿以及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尽量做好与申请人的调解和解工作,争取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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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培训讲座,李勇律师结合案例分析,重点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指导思想、复议管辖、复议前置、新旧内容对比、调解和解等内容,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进行详细解读。培训内容丰富、生动形象,兼具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下一步,我分局全体领导干部将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有效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持续加强学习研究,全面掌握修订内容,认真领悟精神内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化解风险的能力,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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