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分局劳志强带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新《安全生产法》宣传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简报

(2021年第51期)

佛山市自然资源分局劳志强带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新《安全生产法》宣传

  12月8日下午,自然资源分局劳志强副局长带队与地矿股相关负责同志联合杨和自然资源管理所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首先前往碧露矿泉水厂,对该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整治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矿山负责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同时,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出具了《矿山现场检查表》,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并尽快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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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检查组一行前往鸿峰石场。鸿峰石场采矿权证于2021年9月12日到期注销,当前处于闭坑前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期间,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停工期间违规生产情况。

  另外,结合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检查组在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现场,通过发放宣传画册、张贴宣传挂图、现场普法等形式,将《安全生产法》中的新政策及时送达企业及一线员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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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志强副局长强调,当前我区正处于岁末年初安全特别防范期,各非煤矿山作为我区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对象,必须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及时掌握安全生产领域新政策,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防控工作,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如期开展相应工作,及时完成隐患整改并做好相关安全隐患台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一线三排”,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及证载许可范围进行开采,严禁超深越界,违者将顶格严处。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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