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颁发首批“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证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简报

(2021年第45期)

高明区颁发首批“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证

  2021年9月24日,高明区首批“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明城镇榕根经济社举行。自然资源分局廖杰东副局长及确权登记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明城管理所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发证仪式,为明城镇榕根经济社的社员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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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的重要基础,也是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关键之举。我区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从去年6月份开始,实行总登记形式,主要是对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或土地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换发不动产权证书。本次为榕根村民颁证,不仅是对村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进行确认和保护,更能赋予广大农民群众更多财产权利,为农民增收提供产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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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不动产证书可以有保障农民的财产权,也为日后的产权流转奠定法理基础。接下来,自然资源分局将继续按照业务标准,秉承“依法登记、保障权益、产权明晰、群众受益”服务宗旨,加快工作进度,在全区其它村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宅基地进行批量发证,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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