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专题讲座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简报

(2021年第42期)

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专题讲座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纪律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分局法治化水平,2021年9月9日上午,我分局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市宣贯团成员、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周蜜副科长作专题辅导。讲座由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志锋主持,各股室、事业单位安排人员到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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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讲座上,周蜜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要主题,针对自然资源分局执法薄弱的问题,着重讲解了《新行政处罚法修订要点及实务思考》,从明确定义种类、调整立法权限、衔接改革成果、完善法律适用、规范执法程序、优化执行监督等六个方面具体阐述了《新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成果---明确公示要求、体现全程记录、细化法制审核程序,明确了初次违法免责、行政处罚的协助、监督体制,并用具体的案例详细讲解了在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如何规避风险,给基层执法人员树立了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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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志锋副局长在会上要求:一是分局执法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二是要理论联系实际,推动自然资源管理的法治化,重点学习掌握《新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自然资源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自然资源管理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要强化法纪意识,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作风建设,以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准绳,系统推进分局法治政府建设。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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