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逸轩、富逸加油站项目站房、加油棚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710号

关于富逸轩、富逸加油站项目站房、加油棚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东、蓬山路以南的富逸轩、富逸加油站项目站房、加油棚及地下室建设工程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浩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富逸轩、富逸加油站项目站房、加油棚及地下室

  三、项目情况

  富逸轩、富逸加油站项目总平面用地面积7116.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592.1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6919.43平方米,总基底面积2400.1平方米,容积率2.38,建筑密度33.73%,绿地率35%,总机动车位数102个,方案各项技术指标、拟建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要求,详见附图。

  1.站房、加油棚总建筑面积564.25平方米,总计容面积564.25平方米,总基底面积559.28平方米;

  2.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444.37平方米。(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3日

  五、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六、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2088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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