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为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全面履行自然资源领域管理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明自然资源分局根据上级部门、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分局成立了由分局局长潘海洋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股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要求各股室和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法定职责,保证依法行政和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贯彻落实,措施到位。

  我局在上级的指导和监督下制定了分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明确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年度目标任务,并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在完善制度、制约权力、强化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将工作做实做细。

  三、健全机制,制度先行。

  根据分局年度工作安排及重点执法任务需要,用制度加强依法依规决策力度。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标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案件负责人讨论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推动形成全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主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民主决策,公平公正。

  今年,我局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审制度,将制定基准地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较大财务开支事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等自然资源重大事项,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将建设用地预审、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等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纳入集体会审范围,通过召开业务会进行集体决策;进一步健全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区级各部门联席会议共同审议土地出让相关事项。全区一级市场土地出让成交共15宗,面积约62.26公顷(折合约933.83亩),成交金额232681.16万元。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5宗,面积约21.46公顷(折合约321.84亩),成交金额199694.80万元, 成交均价约620.48元/亩; 工业用地10宗,面积约40.79公顷(折合约611.99亩),成交金额32986.36万元, 成交均价约53.9万元/亩。2020年至今共计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78份和 “闲置土地认定书”15份,完成处置闲置土地16宗,合共约51.15公顷(约767.30亩);其中属于土地权利人造成的土地闲置并通过征缴土地闲置费进行延期开发处置的有2宗,共计征收土地闲置费约380.75万元。国有建设用地履约复核完成共39宗,共收取违约金738.48万元。2020年至今共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24宗,收取土地出让金约660.78万元。林业行政许可共1244宗,其中“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行政许可决定书0宗、林木采伐许可证20宗和木材运输证484宗、植物检疫许可证484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4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22个,完成规划验收共54宗,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共5宗,在建设工程领域方面,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确定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施工承担单位,没有出现领导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工作现象。至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五、严格执法,效果显著。

  在修编规划、地价调整、征地补偿、土地权属争议、用地报批等工作中,严格按听证、告知等规定程序组织听证,土地行政处罚均实行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密切配合复议机关做好相关复议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决定;依法参与行政应诉活动,按期答辩、提交证据材料,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落实投诉机构、设立投诉电话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负责制。2020年1-5月26日我局共接到各类信访(咨询、诉求)共200件,其中:1.群众来访、来信、网信、转办案件32件(含重复信件);2.高明区网络发言人平台网贴11个;3.佛山市政府12345市长热线市民信息平台工单140件;4.佛山市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1件;5高明区社会综合治理指挥平台11件;6.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5件。共受理调处5宗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共有行政诉讼案件23件,确认违法一起,行政复议案件56件,行政处罚44件,其中土地类35件,矿产4件,林业违法案件5件,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进行了统一梳理,换新证66份,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行政执法的业务水平。

  六、强化监督,制约权力。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土地、矿产资源等工作的监督作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加以完善和改进,今年收到区人大建议会办案 0件,区政协提案会办案17件,目前正在办理当中。

  (二)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对自然资源领域的投诉,完善对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机制,对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要逐一登记,限期调查处理自然资源领域管理工作的监督,健全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理。对实名举报的,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各类信访投诉案件200宗,没有出现一宗因土地、矿产问题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到省进京越级上访事件。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并依法及时处理。

  (三)强化内部层级监督。落实层级监督的组织力量,完善层级监督的制度,积极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建立定期执法检查和动态巡查机制,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和行政不作为。对责任意识淡漠、失职渎职、违法和不当行使权力等行为依法查处。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和备案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

  七、矛盾纠纷,防患未然。

  今年我局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处理及时化解,从源头上杜绝矛盾,不能只顾当前的经济利益而不注重社会效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将群众逼上上访之路,对群众的合理要求,不能推诿扯皮,要及时处理,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尽力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小访至大访,正常访引起重访、越访、群访。同时进一步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健全了行政复议诉讼机构,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依法受理、审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新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复议诉讼案件,建立简易程序及时解决行政争议。

  八、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自然资源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些执法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执法案件质量不高;2、听证、复议、应诉机制有待完善;3、执法难,难执法的现象很严重,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被执法对象法律知识淡薄,违法违规用地时有发生。

  九、2020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2020年我局将严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便捷、部门协同、监管有力、办事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加强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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