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自然资明发〔2024〕80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自然资源所、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土地管理部:

  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政务服务效能,我分局制定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分局综合技术信息股反映。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4年10月8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构建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4年度版)》(佛府〔2024〕1号)、《佛山市高明区构建全周期企业服务关爱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2024年度版)》(明府办〔2024〕3号)等文件要求,持续优化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政务服务效能,结合我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以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区新一轮工业园区整治提升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堵点、痛点问题,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服务更加优质高效,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内在活力和潜力,力促工业园区软硬环境双提升,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推进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街道、管委会)自然资源所(土地管理部)、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技术信息股,具体负责对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整体推进落实和统筹调度。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各业务股室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内容,将业务流程图、审批时限、业务经办人、优惠政策、便民措施等进行梳理,对具体业务事项再一次进行服务内容细化、审批标准量化、办理流程简化。通过材料精简、流程再造、效果跟踪、信用审批等方式,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政务服务更加便民高效。

  (二)打造“高明自然资源服务”品牌。对自然资源领域政务服务的业务流程图、审批时限、业务经办人、优惠政策、便民措施等,在分局政务网站、“高明通”微信公众号、业务窗口、公告栏等分批进行信息公开,动态更新、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信息,重点优化提升工程报建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及不动产登记等政务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大力提升自然资源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做到问题跟踪到底、解决到底,不断提高工作服务效能,让企业、群众少走冤枉路,办事更便捷。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能办理的应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受理范围的,应做好解释并引导办事人员到相对应的业务股室或办事窗口进行咨询办理,做好转办记录,并由相关承办人员承接首问责任。

  (四)构建精准指导服务机制。建立自然资源业务办理咨询指导服务专线机制,分局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测绘质检中心、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土地管理部、各镇自然资源所各安排1人(其中荷城街道自然资源所2人)提供办事咨询指导服务,告知群众办事窗口及所需的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及办理时限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优、最精准指导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坚定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共同致力于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业务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优化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工作,认真研究和组织落实,会同各镇(街道、管委会)自然资源所(土地管理部)共同做好业务流程图、审批时限、业务经办人、优惠政策、便民措施等政务服务事项信息的梳理。

  (三)加强宣传总结。分局将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政务服务的措施,充分展示自然资源系统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的决心和力度。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管委会)自然资源所(土地管理部)要及时把工作中的亮点、典型案例报送至分局综合技术股。

  (四)加强工作监督。分局综合技术股、机关纪委要加强对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各业务股室要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不断推进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举措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分局党组将给予通报,限期整改,以督促效。

  (五)畅通投诉渠道。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企业和群众可来信来电来访进行投诉反映。来信来访地址: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自然资源分局五楼综合技术股,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88668962;2.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自然资源分局四楼机关纪委:联系人:岳先生,联系电话:8866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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