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4〕127号
关于中冷永和(广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智能高效制冷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中冷永和(广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申请对其智能高效制冷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中冷永和(广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中冷永和(广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智能高
效制冷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银杏路以南、杨柳路以西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
五、项目基本情况:
总平面方案
中冷永和(广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智能高效制冷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面积26263.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966.67平方米,计容面积60772.56平方米,基底面积15270.35平方米,容积率2.31,建筑密度58.14%,绿地率13.40%,配套停车位186个。
单体方案
该项目共报建建筑单体4个:厂房一;研发车间;宿舍楼;门卫室
厂房一,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51868.9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0859.13平方米,基底面积13507.67平方米;
研发车间,5层,建筑面积4504.5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426.03平方米,基底面积811.1平方米;
宿舍楼,6层,建筑面积5510.1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404.36平方米,基底面积910.06平方米;
门卫室,2层,建筑面积83.0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3.04平方米,基底面积41.52平方米;
经审核,中冷永和(广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智能高效制冷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2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号 杨和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杨和管理所收)”,邮编:528513。
2.电子邮件:gmyh_zrzyyhs@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809198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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