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4〕98号
关于广东讯达电梯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二、电梯测试塔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广东迅达电梯有限公司申请对其广东讯达电梯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二、电梯测试塔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广东迅达电梯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东讯达电梯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二、电梯测试塔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河西路7号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修改
五、项目基本情况:
总平面方案
项目用地面积60234.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747.24平方米,计容面积73339.05平方米,基底面积31758.26平方米,容积率1.22,建筑密度52.72%,绿地率15.63%,配套停车位30个。
单体方案
该项目共报建建筑单体3个:厂房一、厂房二、电梯测试塔;
厂房一,4层,建筑面积3987.59平方米,计容面积3921.21平方米,基底面积977.16平方米;
厂房二,4层,建筑面积3646.73平方米,计容面积4130.62平方米,基底面积1355.06平方米;
电梯测试塔,25层,建筑面积5297.84平方米,计容面积5273.38平方米,基底面积248.40平方米。
经审核,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已出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1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号 杨和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杨和管理所收)”,邮编:528513。
2.电子邮件:gmyh_zrzyyhs@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809198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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