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固废分选中心、污水收集池告知承诺制批后复核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4〕77号

关于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固废分选中心、污水收集池告知承诺制批后复核公示的通告

  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固废分选中心、污水收集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于2024年1月12日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根据相关规定,需进行规划方案批后复核,现于2024年2月28日通过复核,并将批后复核结果进行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复核方案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固废分选中心、污水收集池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民委员会苗村白石坳

  四、申报类型:告知承诺制批后复核

  五、复核基本情况:

  本次告知承诺制批后复核主要对项目总平面指标进行核准调整,总平面及单体方案本身基本无变动,单体面积无变动。核准后总平面指标如下:规划用地面积247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64.99平方米,容积率面积9091.99平方米,基底面积5386.72平方米,容积率0.037,建筑密度2.17%,绿地率77.7%。单体面积不变,即:固废分选中心,1层,建筑面积2978.38平方米,容积率面积5858.38平方米,基底面积2880.00平方米;污水收集池,负1层,建筑面积153平方米。

  经审核,佛山市固体废弃物分选处置中心项目批后复核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1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期间内无提交意见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