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50台套先进行列机项目模具机加工车间、行列机组合加工车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4〕67号  

关于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50台套先进行列机项目模具机加工车间、行列机组合加工车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50台套先进行列机项目模具机加工车间、行列机组合加工车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50台套先进行列机项目模具机加工车间、行列机组合加工车间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泰康路南侧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

  五、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报建方案行列机组合加工计容面积从18588.58平方米变更为22306.29平方米。

  总平面变更后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50台套先进行列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8169.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854.36平方米,基底面积33418.92平方米,容积率0.84,建筑密度37.90%,绿地率11.64%,配套停车位91个。

  单体方案

  该项目共报建建筑单体2个:模具机加工车间、行列机组合加工车间;

  模具机加工车间,1层,建筑面积25983.49平方米,计容面积51966.99平方米,基底面积25983.49平方米;

  行列机组合加工车间,2层,建筑面积14870.86平方米,计容面积22306.29平方米,基底面积7435.43平方米;

  经审核,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50台套先进行列机项目模具机加工车间、行列机组合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2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88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明城管理所”,邮编:528518。

  2.电子邮件:mc@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83136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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