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召开“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推进会

9月25日,区平安办与公安分局联合组织召开“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推进会议。  

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城管局(城市综合管理)、区公资办等八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平安办主任陆锦辉同志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会议由区平安办副主任程军主持。   

会上,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长王东斌分析解读了“平安市场”创建方案和考核标准。  

各成员单位代表针对本单位职能工作,就如何更好地推动“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作为“平安市场”牵头单位,公安分局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政〔2017〕22号)、《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平安创建活动十年计划(2013—2022年)通知》(明办发〔2013〕12号)文件的要求,制定《佛山市高明区深入推进“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及考核标准。根据方案内容及考核标准要求,细化了“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内容,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合作交流,推动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陆锦辉同志强调,高明区“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找准角色,明确思路,狠抓落实,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以高素质、高标准、高要求合力打造“平安市场”,同时在规范治理市场管理工作中,各成员单位要分工合作,注重细节,做好卫生防疫、公平交易、交通秩序等市场监管工作,并采取印发宣传卡,喷涂宣传标语,制作大型公益广告牌、广播电视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为创建“平安市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会议认为,召开深入推进“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对实现高明“平安市场”创建目标具有积极意义,是推进平安创建的重要举措。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平安市场”开展的第二年,为切实抓紧抓实市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区委、区政府将“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列为2017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成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列入了重点督查事项,为“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顺利提供了根本保障。  

目前,高明区“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在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下,已经在全区四个镇街深入铺开,围绕评定达标的工作项目,正在如火如荼、紧张有序地开展当中。  

创建活动期间,高明区市场内部安全稳定,没有发生大的案事件,增收稳定,市场治安形势平稳,社会面得到有效控制,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创建平安市场夯实了基础,赢得了先机。 

                                     (转自“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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