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印发《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支撑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土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近日,高明区正式印发《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支撑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保障工业用地供给,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办法》共七章、三十五条,核心内容包括规划管理、存量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提升、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方式、“工改工”项目扶持、优化审批服务等。《办法》明确,全区划定106平方公里工业集聚区,划定53平方公里以上工业用地保护红线。工业用地保护红线内土地用途需调整的,可按照程序进行控规调整。

  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高明正处于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即将“上马”。与此同时,全区面临着新增建设用地空间有限的约束,要实现全域高质量发展,必须向存量要空间,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方式,转变土地粗放低效利用方式。

  为此,《办法》提出具体实施路径: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允许权属人自主改造、整体转让和分割转让工业用地,重新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监管协议;处置批而未供土地,通过划拨方式供地的加快办理划拨手续,未落实项目的加大招商推介力度;确保产业用地供应,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方式,实施“标准地”供应、“带项目”出让、“带方案”出让,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扶持“工改工”项目,进一步降低门槛,实施地价计收优惠;优化审批服务,实施“交地即发证”“验收即发证”,对新建工业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等。

  上述负责人介绍,为推动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办法》提出了一些创新做法,比如,允许按要求提高容积率,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的情形下,提高容积率不需要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对利用存量工业厂房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项目,可在5年内过渡期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允许存量工业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分割转让、登记……

  这些创新做法,是对高明区前期已经出台的系列优惠政策的深化和延伸。事实上,在之前优惠政策的推动下,高明区不少低效产业用地已经实现再开发,焕发新活力。

  位于高明荷城街道万成路的雄威智创园,是高明区首个“工改工”项目。原来,该地块厂房老旧、消防漏洞多,而且项目容积率低、税收少,属于典型的低效用地。通过“工改工”改造,项目地块容积率从0.35提升到4.0,建筑面积从5859.44平方米扩大至66196.92平方米,亩均效益有望从1.84万元增加到20万元。

  《办法》提出,到2024年底,全区要整治提升低效国有工业用地面积1.3万亩以上,消化处理1万亩批而未供土地(其中整理出2100亩可供项目落地的储备用地),处置6000亩闲置土地,进一步释放可利用土地空间。

  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出台后,该局将研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确保改革措施落地执行。同时,将实时评估政策的执行效果,保障政策切实发挥出效应,为全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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