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切实加大行政审批便民措施力度

  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承接27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多年来,在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窗口工作宗旨,严格履行行政审批各项职责,一直致力于优化完善各项行政审批便民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坚持优质服务当先。

  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受理发证工作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工作人员熟悉精通本职工作业务,能准确解答管理相对人的咨询,做到有问必答、有问能答。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免费提供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示范文本、《办证指南》,许可证镜框等。对审批程序比较复杂繁琐的事项,办证窗口工作人员积极与区工商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联系协调,及时提醒有关办事人员掌握和了解办证程序,避免办事人员跑空路而发生误事。充分利用网络联系方式,通过QQ邮箱发送办事指南、申请表格给咨询群众,真正达到了便民的目的,大大减少了群众亲自到办证窗口咨询的次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满意的咨询答复。

  二、切实简化办事环节。

  一是通过借鉴同行做法,总结自身工作不足,不断在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方面狠下功夫进行改革创新。自2016年起,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将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申请表进行整合,使群众往返窗口办理次数缩减了50%,简化流程,高效便民,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二是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限,目前高明区卫生监督所的卫生行政许可即办事项数量在全市中居于首位。我区的医师执业证书(注销)、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补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事项的办理承诺时限均调整为即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变更)事项的办理承诺时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工作日。

  三是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受委托的27项许可事项均纳入了行政审批容缺受理事项名单中,进一步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大大提高了窗口一次性受理率和群众的办事满意率。

  三、大力推行“网络一体化”工作。

  2019年,根据《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高明区卫生监督所认真做好该项工作,迅速落实,涉及的27个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进驻率达100%。日常工作中,通过宣传推广“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等业务办理平台,积极引导申办人进行网上预审,耐心解答相关疑难问题,扩大群众对网上登记服务的认知度。通过深入推进网上办理服务,有效减少办证群众往返次数,实现登记注册快捷化、网络化和公开化。

  与此同时,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坚持对发布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的事项内容进行不定期的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修改完善,务求达到正确率100%。

  四、落实“减证便民”措施。

  一是自2017年12月起,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事项,持证人无需在取得新证两年后前来申请复核审批,减少群众办证次数。自2017年2月起,取消医师执业重新注册事项,医师需要重新注册的,无需再经6个月的培训,只需要直接申请注册。

  二是自2017年4月1日起,按照《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医师执业注册相关工作指引的通知》,取消收取《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改由后台受理人员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核查医师资格。取消收取申请人6个月内的《广东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医师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无需再进行体检,区内至区外变更无需本区审批意见,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监督所受理发证股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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