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通过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
1、意见箱(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28号4楼);
2、监督电话:0757-8866970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科室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1 | 机构职能 | 机构概况 | 本单位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 办公室 |
2 | 机构领导 | 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 办公室 |
3 | 内设机构 | 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及各股室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4 | 直属机构 | 下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 办公室 |
5 | 法规公文 | 行政法规 | 国家、省、市相关行政法规文件 | 各业务股室 办公室 |
6 | 规章 | 国家、省、市相关规章文件 | 各业务股室 办公室 |
7 | 规范性文件 | 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转载上级单位的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 各业务股室 办公室 |
8 | 规划计划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国家、省、市和区对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作的规划文件 | 各业务股室 办公室 |
9 | 专项规划 | 国家、省、市和区相关专项规划文件 | 各业务股室 办公室 |
10 | 区域规划 | 国家、省、市和区相关区域规划文件 | 各业务股室 办公室 |
11 | 业务信息 | 行政执法职权 | 国家、省、市和区行政执法职权相关文件 | 各业务股室 办公室 |
12 | 便民服务事项 | 国家、省、市和区便民服务事项相关文件 | 各业务股室 办公室 |
13 | 资金信息 | / | 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每年预决算 | 办公室 |
14 | 其他 | / | 本系统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 | 各业务股室 办公室 |
15 | 政务动态 | / | 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重要会议、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工作的最新动态 | 各业务股室 办公室 |
16 | 信息公开相关法规 | / | 信息公开相关法规 | 办公室 |
17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 | 办公室 |
18 | 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 / | 本单位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等联系方式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