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纠错工作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7月21日上午,区统计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组织学习《佛山市高明区关于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工作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严国周同志传达学习区委办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关于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工作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他指出,容错纠错工作机制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合理划出工作“安全区”,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干部撑腰鼓劲。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和宣传教育,明晰适用容错的8种情形和不适用的5种情形,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虎虎生威的精气神干事创业,为高明实现追赶超越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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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局党组书记黄幼勤同志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新时代呼唤新担当,在高明实现追赶超越的新时期,我们要深刻领会区委出台容错纠错工作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的部署上来;二是坚持领导带头担当作为。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在探索统计体制改革等方面实干担当、履职尽责,带头营造敢闯敢拼、敢争第一的工作氛围;三是突出从严要求注重教育引导。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容错纠错全过程,坚守原则、严格把关、规范处置,在鼓励干部担当作为,为敢闯敢试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同时,也要加强事前防错、强化及时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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