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8月17日在高明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高明区审计局副局长  何燕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组织对 2021 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各部门各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执行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支总体平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落实中央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控新增支出,确保了更多的资金用于保障民生以及重点领域的支出。

  ——民生事业持续改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其中:教育领域支出9.3亿元,完成了9所公办学校田径场提升改造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健康领域、社会保障领域、农林水领域共投入15.39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保障、推进社保扩面提标以及乡村振兴等项目。

  ——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压实预算单位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稳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动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一体融合。

  ——全面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6月底,2020年区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2.9%。其中:归还原渠道资金700.19万元,促进拨付到位资金3553.56万元,挽回损失浪费资金1234.05万元;明晰产权99个,推动项目建设12项,健全完善制度111项,追究责任单位6个。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依法组织实施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等情况审计。2021年度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07亿元,总支出57.31亿元,年终结转结余3.7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2.72亿元,总支出52.24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75亿元,总支出0.57亿元,年末结余0.18亿元;区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8.8亿元,总支出6.45亿元,年末结余2.3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区财政局通过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政组织收入不够严格。两个镇没有将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资源处置收入1321万元上缴国库。

  (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区财政局未按规定将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13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开展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等情况审计时,同步对区级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区住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政务数据局等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总体较为规范。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自然资源分局国有资源处置收入1178.91万元、3所学校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24.21万元均没有上缴国库。

  (二)内控管理不完善。一是区住建水利局没有建立经济合同签订、预售许可证发放等业务的内部审批制度;二是区应急局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将140.07万元物资装备移交其他单位使用。

  (三)部分专项资金执行效果不理想。一是区住建水利局图集制作项目的成果利用率低,全区仅有2条村参考成果进行建设,涉及合同金额42.56万元;二是区住建水利局和区交通运输局共2个信息化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部分设备或模块已不能正常使用,涉及合同金额98.9万元;三是生态环境分局在未重新办理核价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一张图展示平台项目”部分采购内容,信息系统投入使用超过9个月,仅个别人员登录使用,软件尚未得到全面推广使用,涉及合同金额129.34万元。

  (四)部门(单位)资金使用不够规范。一是区教育局违反合同约定,以工程概算价为计价依据申请并支付了1个建设工程项目款10069.91万元;二是区经济科技促进局未向1家已申请停止项目开发建设的企业收回财政扶持资金1500万元。

  (五)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一是区政务数据局“高明通二期”信息化项目先实施后采购,涉及合同金额75.1万元;二是合同设定付款条件不合理,区应急局和区政务数据局共8个服务性项目的合同均约定在服务期结束前付清服务费,涉及合同金额171.21万元。

  三、镇(街道)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是对明城镇2021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政决算管理不够完善。明城镇历年均未按规定编制本级年度财政决算草案。

  (二)租入土地管理工作不严谨。明城镇租入土地时,对已征土地8.01亩按年租金1.3万元/亩计租,租赁期20年,截至2021年10月,多支付私企租金共0.69万元。

  (三)工程管理和政府采购不够规范。一是明城镇餐厨垃圾处理点工程运营项目已投入使用9个月,仍未办理施工和运营合同的签订等手续,涉及项目估算价152.08万元;二是未督促1家中标的保洁公司按合同要求购买公众责任险。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对高明区2020-2021年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同时也对计生保险、安全生产、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政策的落实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对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有所提升。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方面。一是区总工会违规将8万元的工会经费用于非工会支出项目;二是四个镇(街道)工会活动开展不足,导致工会结转结余资金呈上升趋势,如荷城街道总工会工会经费2020年年末结余426.98万元,2021年年末结余506.39万元。

  (二)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区民政局监管指导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10个已完成报建手续的住宅小区未按要求报建养老服务设施,涉及应建未建面积至少1735.95平方米;二是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办法存在缺陷,未能对1家机构获得新增床位补贴50万元后拆除部分床位的行为进行约束或处理。

  (三)计生保险政策落实方面。区卫生健康局及各镇(街道)落实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政策不到位,一是未将符合条件的948户独生子女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已参保家庭中有289名独生子女未被纳入保障清单。

  (四)安全生产政策落实方面。区应急局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推广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等行业企业的投保率均未达到100%的要求;二是区应急局未对3家已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企业进行警示教育。

  (五)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方面。区住建水利局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和质量监督工作不到位,一是蟠龙小区升级改造项目(二期)3个勘查点路面混凝土厚度均未达25厘米的设计要求;二是2021年的改造项目均没有按时开工,涉及投资额1999.85万元。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主要是对高明区2017至2021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区发展改革局、区住建水利局和区重建代建中心等部门(单位)。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一)项目审批手续不完善。一是区文广旅体局对区体校改造项目建设规模减少10%的变更事项,未按规定重新报区发展改革局审批,涉及减少面积1061平方米;二是区重建代建中心对区医养结合大楼建设项目的2项工程变更事项没有按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涉及变更金额227.51万元。

  (二)合同执行监督不力。区重建代建中心没有按合同约定追究3个项目设计单位逾期、施工单位没有配足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擅自更换不符合条件的监理工程师等行为的责任,涉及合同金额17910.2万元;没有核定3个逾期建设项目逾期天数并扣罚逾期违约金,涉及投资额4992.04万元。

  (三)项目进度把控不严。区重建代建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64个代建工程项目中,有7个工程项目因使用单位在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不高、项目需求不明确、未能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建设单位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导致招标失败、未能监督设计单位及时提交设计成果资料等原因,而没有按期完成工程项目建设目标。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对区宁汇肉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宁汇公司”)2020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在各项审计中也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一)国有企业审计方面。一是资金使用不规范。区宁汇公司未追回1宗租赁合同约定应由其他公司承担的13个月租金6.31万元;在没有按合同约定确认工程进度或通过项目验收的情况下,支付两个项目工程款共94.76万元;委托没有工程造价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预算,且审核通过虚增16个木门的预算和结算,多支付1.76万元。二是对物业疏于管理。区宁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1间车房和1间门卫室被外来人员长期无偿占用,2间住宅无法确认其产权情况,涉及房产面积179.26平方米。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一是区应急局未将购入的42.56万元物资设备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二是明城镇东洲中学有30万元已拆除的校舍资产未作报废处置;三是区统计局对购入的100台平板电脑登记管理不完善,涉及资产15.8万元;四是2所学校未经批准出租小卖部、宿舍等物业,涉及面积7315平方米。

  七、原因分析和下阶段工作措施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对资源资产的统筹力度不够,部门(单位)没有落实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民生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合同执行监督不力等。下阶段,将采取以下措施抓好整改。

  (一)增强预算约束力,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大财政资源的统筹力度,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保障重点领域的支出,压实部门(单位)的财政支出责任,强化预算约束和监督实效。

  (二)加强公共投资项目管理,高质量推动项目建设。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加强项目质量监督,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促进项目落地生效。

  (三)加强国有企业和资产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各类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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