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法律援助处联合多部门成功解决一宗30年的历史信访案件

  近日,区法律援助处联合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检察院帮助群众张某成功化解一起长达30年之久的撤销婚姻登记历史信访积案,为其在绝望的婚姻生活中照出了一缕曙光。

  2018年4月,群众张某到区法律援助处求助,称其于1992年9月16日给予韦某5000元的礼金,当天二人到原佛山市高明县合水镇人民政府申请结婚登记,在填写了结婚登记申请书后,经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查,认为其与韦某符合结婚登记条件(韦某未留下身份证号码信息),准予登记。但结婚次日韦某即离家出走,为此张某想解除与韦某的婚姻关系,多次到高明区婚姻登记处申请撤销婚姻登记,但因没有法律依据一直未能撤销,到法院起诉离婚又因起诉状无法送达而不能立案。区法律援助处收到该请求后,建议以区民政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并指派律师请求法院撤销张某与韦某的婚姻关系,但此案先后一审、二审均因诉讼时效问题败诉。2021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公安部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区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敏锐地发现解决张某和韦某婚姻纠纷的突破口——行政监督程序,于是通知张某到区法律援助处办理相关手续并持续跟进。最终,在区法律援助处、区委政法委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共同协作下,张某与韦某的婚姻登记得以依法撤销,此起长达30年的信访积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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