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在全市率先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自2022年5月起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要求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换发完毕。高明区司法局积极推进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截至10月25日,共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件1310份,旧证回收率达100%,在全市率先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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