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深化群体性劳资纠纷频发问题源头治理”研讨会召开

  针对目前我区劳资纠纷特别是群体性劳资纠纷频发的现象,为全面了解我区当前群体性劳资纠纷频发的有关情况,集思广益,从法律层面上推动群体性劳资纠纷频发问题治理走向深入,高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深化群体性劳资纠纷频发问题源头治理”专班,在前期深入相关单位调研的基础上,3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深化群体性劳资纠纷频发问题源头治理”研讨会。

  会议由区司法局副局长李飞帆主持,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庄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潘少芳以及12个单位负责处理劳资纠纷问题的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参会代表围绕2021年1月至今处理的劳动纠纷相关情况、处理的法律依据、相关工作机制;当前群体性劳资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相关单位在履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困境;深化群体性劳资纠纷频发问题源头治理的对策、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了交流。与会人员通过深入交流探讨,剖析群体性劳资纠纷频发现象,找到问题频发的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潘少芳同志强调,深化群体性劳资纠纷频发问题源头治理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区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保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迫切需要,更是我们工作为民宗旨的应有之义。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问题的重要性,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劳动仲裁机关、司法机关在审理劳资纠纷中“举证倒置”的规则,强力推行企业员工开工“实名制”,加大日常巡查和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综合调解等方式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注意在巡查和调解过程中固化好相关证据,为劳动者在司法诉讼阶段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要加大对企业和员工的普法宣传力度,针对恶意欠薪单位和个人,及时启动“两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通过各方面的综合整治,在逐步化解历史旧案的基础上,确立“源头治理、联防联治”的处理问题总思路,逐步规范劳动关系管理,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供稿:区法律援助处 陈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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