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回头看”工作

  为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助力乡村振兴。10月12日,区司法局以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认同感、获得感为抓手,由局长彭友雄带领副局长孙旭东、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潘少芳和普法治理股工作人员对已命名为“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明城镇光明村委会、坟典村委会、新岗村委会和明阳村委会进行“回头看”工作。

  检查组严格依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组织保障坚强有力”等指标,实地察看了各村的法治宣传阵地、普法宣传挂图、村务公开栏等情况,同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重点了解各村的创新工作成果、工作难点、存在问题。

  

  在“回头看”工作中,检查组指出要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与多项重点工作结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在持续推进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强化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法律明白人等人群法治培训工作,培育一批普法骨干,成为社区普法中坚力量。充分利用各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让居民和政府部门有了一个可以说话、互相交流的平台,构建一个人人享有民主的权利,可以讲话诉说的场所。

  二是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工作过硬的纠纷调处队伍,促进社区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三是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活动,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实践活动,开展特色精准普法活动。并结合重大节日时点,围绕各类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普法对象,因地制宜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四是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社区办公场所改扩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针对青少年,老年人开展普法宣传。定期更新法制宣传内容,成立社区居民法治图书馆,组建社区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

  通过此次“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总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经验,巩固和扩大创建工作成果,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近年来,我区通过严格准入、动态管理、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接下来,我区将持续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村级组织,完善民主制度,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供稿:区司法局普法治理股曾俊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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