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司法局积极走基层办实事为村(社区)化解基层治理难题

  高明区司法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区直机关干部“下基层、走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工作,用实招帮助基层化解实际困难问题。9月9日,高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主任韦春洪一行到荷城街道长安社区居委会,帮助其解决有关社会基层治理问题,并为社区治理农村宅基地欠缺管理问题的方案提出建议。

  9月9日,荷城街道长安社区党委书记邓超向高明区司法局反映,长安社区居委会在开展乡村治理过程当中,所属的几个村民小组都存在一个农村集体用地和宅基地欠缺管理问题,已经影响到公共安全卫生管理和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虽然经过居委会多次集中治理仍然出现反弹,成为了社区乡村卫生治理工作的难点和黑点。为更好地推进乡村卫生治理工作,增强村民的爱国卫生意识,长安社区居委会希望高明区司法局根据社区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卫生整治法律意见,并以可复制的方式将此整治方案推行到各个村民小组当中。

  高明区司法局在收到社区邓超书记的情况反映后,仔细查阅相关材料后,当天派出了高明区法律援助处的律师团队,现场了解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区法律援助处律师团队在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后,根据高明区其他村居农村卫生整治当中一些经验,提出整治的工作建议,一是根据农村习惯,先行确定相关土地的使用权,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确定管理责任人。二是加强村规民约制定,将乡村治理规定融入村规民约当中,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处罚措施。三是落实农村土地以及宅基地“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在出现影响公共安全卫生管理的情况,则由该所属村民进行整改,明确治理责任。四是社区针对因土地使用管理出现公共卫生问题,根据村规民约的规定,由社区或经济社向所属村民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内进行整改,如有不进行整改,经济社将按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政府相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高明区法律援助处的律师团队还为长安社区居委会出具了规范化的《地块欠缺管理整改告知书》一份,高明区司法局这种走基层、办实事的“及时办”“接地气”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长安社区居委会的高度赞许。

  高明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法律六进”为抓手,深入开展区直机关干部下基层、走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到挂驻的社区“双报到”,通过进村入户、进企业入车间等形式,让“下基层、走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成为高明区司法局的工作常态,出实招为基层一线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供稿:区法律援助处 陈佳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