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法援搭建调解平台,快速化解微小纠纷

  8月13日,区法律援助处仅用不到20分钟时间,通过案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劳动纠纷矛盾,群众当场拿到应得的赔偿金3千元。


  

  8月9日,市民吴某到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称他于2019年10月下旬入职高明区某电脑经营部,担任技术员兼销售,从事电脑维修和销售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薪工资2080元/月,提成另计。但任职期间,该电脑经营部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5月中旬,该电脑经营部拒绝与他沟通工资问题,并以态度不好等为理由,向他作出口头辞退。纠纷双方曾经到劳动部门进行调解,直到今年8月,纠纷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吴某希望区法律援助处能够帮助他解决问题。

  在收到该项申请后,区法律援助处调解团队详细了解了吴某的情况并研究分析了他的证据材料,认为可以通过案前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建议他可以通过案前调解的方式解决,如果是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时间会比较久。在征询了吴某的意见后,吴某同意申请立案前调解。8月10日,区法律援助处的法援律师拨通了该电脑经营部的老板电话,详细说明了吴某申请的案前调解的情况,并经过十几分钟的交谈,该老板同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此纠纷问题。

  8月13日,区法律援助处调解团队迅速搭建调解平台,邀请纠纷双方到高明区法律援助处进行现场调解。在调解现场,纠纷双方仍对对方有一些不满,发生一些口角。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调解团队抛开固有的法律专有术语,以“情”字为突破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确告知该老板现在的行为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如果仍然坚持目前的行为,有可能会赔偿更多。经过不到10分钟的时间,纠纷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1)纠纷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7、8月工资双方另行结算,该电脑经营部一次性补偿吴某3000元。纠纷双方在法援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随后,电脑经营部老板当场通过微信渠道向吴某足额支付了工资和赔偿金。此纠纷仅用不到20分钟时间完满解决。

  在日常工作中,区法律援助处经常接触到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问题,不少市民上门求助。高明区法律援助处针对市民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在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组建了专业的调解团队,时刻以市民的实际需要出发,依靠自己的职业专长,随时为市民搭建一个矛盾协商平台,提出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以最短的时间为市民解决矛盾纠纷问题,因此高明区法律援助处被市民称为“信得过的律师调解处”。

  (供稿:区法律援助处 陈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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