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丨高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主任韦春洪获高明区人大常委会通报表扬

  自2016年换届以来,高明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人民重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高明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扬先进,激励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评选优秀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活动方案》有关规定,经研究,评定韦春洪等17名代表为“优秀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给予通报表扬。

  韦春洪同志是高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主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在担任高明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期间,充分发挥自身专业律师的优势,积极参与区人大代表履职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履行高明区人大代表职责

  韦春洪同志在担任高明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期间,属机关代表团,担任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他任职于高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主任,同时也是一名专职律师,因为工作原因经常能接触到许多民生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他通过收集、分析、调研和提升,并以人大代表建议的形式积极发声,在参加各类议案小组中,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受到了区人大的重视。如2017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高明区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的议案》,得到高明区委区政府重视,“高明区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于2018年建成并获评为省级普法教育基地。

  二、以问题为导向,五年坚持紧跟一个议题成效显著

  韦春洪同志从2017年开始关注和推进“高明区老旧社区管理”的议题,并亲自参与其居住老旧小区业委会的筹建和管理,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出发,连续5年就“老旧社区规范化管理”的议题以人大代表建议的形式逐步推进,在高明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高明区以“安畅”惠民工程为抓手积极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在老旧社区改造管理工作上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目前,高明区共有98个住宅小区已成立了业委会,全面规范了老旧小区社会管理,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2021年,韦春洪同志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的建议》亦受高明区委区政府重视,得到40万元的专项经费预算,专门用于小区业委会的成立和管理,高明区的住宅小区规范化管理工作将迎来一个质的提升。

  三、以民生为导向,积极发声促进问题的解决

  韦春洪同志在履职期间,坚持深入基层收集民生意见,积极参加各类调研工作,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精准提出人大代表建议,有效地促进问题的解决。在履职的5年期间,韦春洪同志共领衔提出人大建议9件、参与建议10余件,参与代表活动近50场次,其中提出的代表建议多次被区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建议并进行督办,先后解决了高明区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贴,高明大道、荷富路分道行驶提速,业委会成立管理等民生问题,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韦春洪同志作为高明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主动联系群众,了解群众需求,积极为民发声并主动履职,以区人大代表监督的方式促进问题解决。韦春洪同志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担当和作为,诠释了作为区人大代表的责任和使命。

  (供稿:区法律援助处  陈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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