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及时介入调解,法律援助解决劳资纠纷

  6月25日,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及时介入,通过调解方式为韦某、黄某两名群众追回应得的劳动报酬,成功化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在今年4月13日,韦某、黄某曾到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称她们2020年在某口罩公司工作,于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27日离职,但该公司无故拖欠她们工资共1.7万元,多次追讨无果,想申请法律援助代拟法律文书,向高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月25日,韦某和黄某再次到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称她们已对该公司进行起诉,目前该公司有意向与她们进行庭外和解,但表示对调解不太懂,希望法律援助处能够出面帮忙进行调解。高明区法律援助处了解案情后,受理了她们的诉求,及时介入到这起因追索劳动报酬的纠纷案件中。高明区法律援助处法援律师通过电话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联系,并邀请其到高明区法律援助处进行现场调解。

  法援律师与该公司说明了韦某、黄某的要求,该公司负责人也欣然同意向她们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过需要一个条件:先对该案件进行撤诉。韦某与黄某对该条件无任何异议,经调解,纠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是该公司向韦某、黄某分别支付拖欠的工资9000元、8000元;二是韦某和黄某在6月29日向高明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纠纷双方在法援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此纠纷得以圆满结束。

  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坚持“应援尽援”原则,及时通过调解的方式为困难群众解决矛盾纠纷问题,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供稿:区法律援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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