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办实事,齐心协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高明区司法局以“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基层党建与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实际主动为群众办实事。

  

  6月8日,高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苏仕超同志带领高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夏碧侦及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光明村、坟典村督导检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

  

  苏仕超同志一行先后到光明村下辖的石坑村、坟典村等处实地走访察看,听取镇、村干部汇报,详细了解村容村貌治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树木管护等情况。就推进下一阶段工作,苏仕超同志强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要持续发力、精细管理、注重长效、全面提升,真正把群众身边的事办好。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在原有基础上再巩固再提升,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推进。同时,也要找准短板弱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对村道、田间地头、坑塘沟渠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抓实,逐一进行整治。要强化责任意识,着力健全长效机制,让农村环境更宜业、宜居,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6月10日,高明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分别到联点挂钩的光明村、坟典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党员们分工合作,配合密切,对村道、村民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扫,到田间地头拾捡杂物、垃圾等,努力为村民群众营造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

  

(供稿:区司法局机关党委办 伍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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