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率先试行公证行业个人承诺制便民服务更有温度和速度

  原公证案件办结期是15个工作日,现在当天就可以办结!2020年下半年,高明公证处率先在佛山五区乃至全省、全国试行公证行业个人承诺制,实施至今已办理90余宗案件,首批群众得到了实惠。

  公证行业个人承诺制,是指申请人在申请办理有关公证事项时,公证处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公证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和进行调查核实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直接予以办理。个人承诺制不得代为承诺,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简要言之,即申请人在办理某些公证事项时,以个人承诺代替提交有关证明和公证机构调查核实。

  日前,高明区司法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举行高明区开展公证行业个人承诺制新闻通气会暨征信自助查询机揭牌仪式。区司法局局长彭友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高明支行、佛山农商银行高明支行等成员单位参加了通气会及揭牌仪式。

  彭友雄在通气会中介绍道,2020年初,区司法局就开始谋划公证行业个人承诺制有关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区司法局多次与区发展改革局、区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高明支行和佛山高明农村商业银行等部门进行磋商、沟通,探索公证行业个人承诺制失信管理机制,依托信用佛山业务平台为公证申请人建立信用记录,逐步建立公证行业领域信用“红黑名单”,对公证失信人实施惩戒机制,并争取在佛山高明农村商业银行百灵支行进驻征信自助查询机。目前征信自助查询机已经成功进驻,极大地方便群众和公证处查询个人信用,并加强个人承诺制的合法性和可信性。

  彭友雄表示,高明公证处下一步将全面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实现公证服务提质增速,在受理、审批、出证等环节全面强化便民服务措施,主动提供“绿色通道”、延伸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等。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减轻群众证明负担,凡是能共享核查的信息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凡是能交叉印证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供,让群众办证更便捷,从根本上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供稿:高明公证处  严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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