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司法局开展律所消防安全检查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岁末年初律师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区内各律师事务所消防安全防范意识,高明区司法局对区内律师事务所开展随机实地检查。

  12月30日上午,区司法局副局长李飞帆带领律师公证管理股工作人员对广东硕盈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宽律师事务所开展安全生产随机实地检查,重点对律师事务所的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器材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外墙是否设置防盗铁栅栏、是否开设逃生窗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本次被抽查的两家律师事务所均配备了消防器材,安装了烟雾报警装置,所内的人员均了解如何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在实地检查时,李飞帆仔细检查了律师事务所自行配置的灭火器的生产日期,了解律师事务所其他消防器材设备配置及逃生窗(门)开设情况,并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律师、行政人员传达了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大力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区消防安全有关部门要求配置消防设备。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不定期对办公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及时更换消防设备。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加强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日常管理,督导所内人员做好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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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区司法局副局长李飞帆在律师事务所检查消防设施

(供稿:高明区司法局律公股  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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