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司法局落实“三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2020年,高明区司法局通过落实“三个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监督、教育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强化履职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开展廉政谈话7次、讲授廉政专题党课1 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灵活运用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警示约谈、批评教育等举措,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开展谈话教育38次,提醒谈话2人次。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强化学习教育,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政治学习,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在实处,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微考学”,开展“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举办2020年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通过观看区纪委监委拍摄的《2020年作风建设专题片》和市、区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集体学习市、区关于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整治工作要求,到高明区红色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用典型案例、身边违纪案例等教育身边人。

  三、强化权力制约,落实监督责任。制定《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排查风险点94个,制定防控措施95条,切实做到对廉政风险点早发现、早介入、早预防、早整改,将廉政风险降到最小。制定《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公职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干部职工及时如实的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变化情况,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酒驾醉驾问题、赌博问题等专项整治。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通过“家访”进行一次家庭助廉教育,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内容贯穿渗透到党员干部工作时间的八小时以外,发挥家庭成员“廉内助”作用。

(供稿:高明区司法局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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