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召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

  9月24日上午,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召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就明确各单位拟调整由镇街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目录进行现场沟通协调。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区司法局局长彭友雄,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等9个区有关部门及各镇街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和我区镇街“三定”方案规定,除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镇街无法承接及实际工作量较小由区级集中行使成本更低的执法事项可不调整由镇街实施外,其他执法事项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原则调整由镇街实施。重点下放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住房城乡建设、水利、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以及文广旅体、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等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三类执法事项。

  会议强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今年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点部署、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是深化我区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要求,尽快梳理明确拟调整由镇街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目录,经区委编办、区政务数据局、区司法局审查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通过研究讨论,本次会议对各单位拟调整由镇街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目录的相关工作形成了一致意见,为我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区委依法治区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发挥好“一统筹、四统一”职能作用,继续加强与各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我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尽快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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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供稿:高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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